佰家富app登录|平台推荐官方版v2.9.1(2023已更新)
佰家富app规则2023-01-31 16:05

应对新冠病毒,没有“特效药”!囤药不如囤“好身体”【防疫小贴士】(76)******

感染新冠病毒后如何用药

是大家广为关注的问题

下面

请专家来进行解答

应对新冠病毒

有“特效药”吗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

  无论是西药、中药,都不存在“特效药”,更没有“神药”。一般患者用普通的感冒药即可,也不用特别追求哪一种药,包括“三药三方”,当地产的常用感冒药也完全可用。

  感染新冠病毒后,严格意义来说,中药和西药的作用只是辅助治疗,帮助减轻一些症状,控制病情发展,减少转为重症的风险。即使“小分子特效药”,它的机理也只是抑制病毒复制,并不能根除病毒。而且,这类药的治疗窗口期比较窄,只在感染后的5天内有效,且不宜与他汀类药物等联合使用。

  感染新冠病毒后,用药时一定要理智,合理用药,还要有些耐心,药物发挥作用要有一定时间。切记没有神药,没有特效药。更忌有病乱服药、无目的联合用药,反而容易产生药害。对抗新冠病毒的“主力”是自身免疫力。因此,囤药不如囤“好身体”。调整好身体状态,注意休息,适量多饮水,多吃新鲜水果蔬菜,保证营养的摄入,保持良好的情绪,提高机体免疫力,才是顺利度过感染过程的最重要因素。

什么情况有必要使用抗病毒药物

能否自行服用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王贵强:

  目前新冠病毒感染后大部分表现为轻型或无症状,但仍然有少数感染者,包括老年人尤其是没有疫苗接种的老年人以及有严重基础病者可出现重症,或诱发基础病加重。

  我国第九版诊疗方案建议,对重症高风险人群应用抗病毒治疗以缓解症状、缩短病程、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

  目前有三种抗病毒药物,其中新冠单克隆抗体,需要静脉给药,只能在医院住院使用。另外两种小分子口服抗病毒药物是奈玛特韦/利托那韦合剂和阿兹夫定。

  奈玛特韦/利托那韦合剂可以有效降低重症风险,适应证人群是轻型和普通型,使用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比如老年人和有基础病者常常口服多种药物,如使用辛伐他汀、洛伐他汀、胺碘酮等就不能使用奈玛特韦,还有些药物相对禁忌使用,因此,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阿兹夫定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不宜使用,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也要慎用,因此,也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抗病毒药物

可以用于预防性治疗吗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王贵强:

  高龄老人,尤其是有基础病、没有接种疫苗的高龄老人,属于高风险人群,面对疫情要早发现早干预。一些口服的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可以在发病或感染得到明确诊断后尽早使用,一般在5天内使用。

  这类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存在与其他不少药物相互作用的问题,也会有一些副作用,因此务必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此外,研究显示,这类药物不能用于预防性治疗,对重症患者的效果也不明显。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健康中国、新华社、央视网、央广网

佰家富app登录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佰家富app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