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海军一舰长将军舰当“出租”用,军事警察展开调查******
韩媒:韩海军一舰长执勤时将军舰当“出租”用,军事警察展开调查
【环球网报道】韩国《中央日报》31日报道称,韩国海军蔚山级护卫舰“全南”号的舰长(军衔为中校)将军舰当成“出租车”使用,海军军事警察正在对案件展开调查。
报道称,韩国海军方面表示,“全南”号舰长去年6月执行警备任务时,其向指挥部谎称军舰出现了故障,随后驶入附近的济州基地。在“全南”号中断任务后,另一艘待命军舰顶替其继续执行警备任务。
报道还称,在“全南”号驶入济州基地后,该舰艇的舰长参加了在济州举行的其直属上级的接任仪式。在了解到这种扰乱军纪行为后,海军军事警察针对该舰长以及其他船员展开了调查。海军方面表示,如果确定这一系列行为为事实,该舰长乱纪情形严重,将根据法律法规严正处理。
(来源:环球网)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