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2023年宁夏两会时间确定******
中新网银川1月10日电 (杨迪 周宸宇)记者10日从2023年宁夏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分别于1月13日和1月12日在银川召开。
宁夏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李金柱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共有8项:分别为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以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宁夏政协办公厅副主任王天林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增设“环境资源界”,将“共青团”和“青联”合并设为“共青团和青联”界别,调整后仍保持29个界别不变,目前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已全部准备就绪。(完)